莎普爱思:莎普爱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自身 独立性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于林凯先生所获授的共计10.00万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事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截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做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