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 义务 | | --- | --- | --- | | |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通过与公司的日 | | | | 常沟通持续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核 | |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 查了公司的三会运作情况、募集资金 | | 3 |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使用情况、重大投资情况、关联交易 | | | |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并进行了定 | | | | 期现场检查 | |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 | | |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 | | 4 |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 |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 |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 | | |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 | | |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