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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莎普爱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603168SPAS(603168)2024-04-19 13:4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秘办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秘办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监事会印章。 1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 通知全体与会人员。经公司各董事同意, 可豁免上述条款规定的通知时限。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秘办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