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友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进而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合 规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 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第六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其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