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建研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293 号)核准,向冯国宝、吴庭翔、丁整伟等 11 人发行股份 15,837,276 股。上述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共涉及冯国宝、丁整伟 等 11 名股东。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之后,若在盈利承诺期 内当年实现盈利承诺,或者虽未实现盈利承诺但已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按照 分别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的 25%、25%、25%、25%的比例分四期进 行股票解禁。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23]E1099),中测行完成了 2022 年度业绩承 诺,可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第四期 25%部分进行股票解禁。本次解禁 涉及股份 9,312,310 股,将于 2023 年 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