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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16 号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智能化和轻量化产 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目前产品涵盖轮胎压力监测系统、 排气系统管件(属于汽车金属管件)、气门嘴、传感器、空气悬 1 ─────────────── 架系统及部件、ADAS 系列产品等。2)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空气悬架系统智能制造扩能项目" 等,该项目包含 3 个子项目"年产 482 万支空气悬架系统部件智 能制造项目"、"空气弹簧智能制造项目"、"汽车减振系统配件智 能制造项目"。3)前次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后,新募投项目"年产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