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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 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 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一、就《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 表独立意见 3、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