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磐明法字(2023)第 SHE2023008-2 号 二○二三年十月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 证券大厦北塔 14 楼 1406 邮政编码: 200120 Brightstone Lawyers Suite 1406 North Tower,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Building, 528 South Pudong Road,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0, China 致: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磐明法字(2023)第 SHE2023008-2 号 一.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境内有合 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或"发行人")签订的《法律顾问聘用函》,担任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