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