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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保 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就保隆科 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 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 号)核 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 股,每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22.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7,999,988.1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15,779,507.80 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02,220,48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