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 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洗霸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席和委员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委员会成立时第一届主席和委 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