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 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主要负责信息披露、公司 治理规划、股权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 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上交所备案。董事会未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