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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洗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603200ECH(603200)2024-03-08 10:3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1 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 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依赖本次增持所涉及的各方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致: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洗霸)委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炜先生、翁晖岚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北尔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尔投资,与王炜先生、翁晖岚女士合称增持人)增持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