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 1 并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