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内幕信息报告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赛伍应用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监事会应 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秘办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 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