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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累积投票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603212Cybrid(603212)2023-11-14 10:08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监事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或监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 个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席位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 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董事或监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 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事" 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 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 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征集人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选举董事 或监事,详细规定另行制定。 第八条 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