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室: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盛颖为独立董事)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 盛颖 为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出任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