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室:《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可以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订。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