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佳股份: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富佳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富佳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 号)文核 准,富佳股份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39,196.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 用共计人民币 3,000.00 万元,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