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40-2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释 义 | 书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 | | --- | | . . . 4 本法律意见 ---- 口 人: | | 中贝通信、公司 | 指 |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股票期权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 | | | | 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又称为权益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含子公司)董 | | | |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 | 授权日 | 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