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董事会-李清伟)
提名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清伟为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 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四)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间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 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