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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家居:爱丽家居独立董事制度
603221Elegant(603221)2023-10-25 10:24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日,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公司应当按规 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1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