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