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蒋海军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57 号 关于对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独立董事蒋海军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蒋海军,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经查明,2024 年 4 月 25 日,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称,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4 月,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蒋海军的父亲蒋 克贵存在短线交易的行为。其此次短线交易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8,900 股,买入金额 395,951 元;合计卖出公司股票 8,900 股,卖出金额 364,751 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蒋克贵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蒋海军父亲蒋 克贵在 6 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其所持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 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3.4.1 条、第 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