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1255 号 致: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都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 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