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4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 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