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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由《公司章 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