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二) 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 1 - (三) 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四)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