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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 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得进 行杠杆交易。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 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 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