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路机:南方路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 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