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路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3280.SH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规 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 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