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南方路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280NFLG(603280)2024-06-13 10:25

第一章 总则 603280.SH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谨 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召开 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5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有紧急事项的情况下,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不受前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如通过电话通知的,该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以及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以下形式发出: (一)定期会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通知包括以专人送出的邮件、挂号邮件、 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 (二)临时会议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