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路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603280.SH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内容、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正常履行职权,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监事及列席监事会会议的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推选的监事 2 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应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可指定 1 名监事会联络员作为监事会 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书面 审核意见应当说明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