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腾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 法律意见书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1F20240752 致: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苏州赛腾 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腾股份")的委托,担任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苏 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