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天味业:海天味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603288HAI TIAN(603288)2024-03-29 10:03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以下称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