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海天味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5月修订)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