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水发燃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 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对有关条件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 事予以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