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水发燃气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更正事项说明如 下: 一、 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公司大连水发燃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连水发")LNG 贸易业务进行自查,为更加谨慎地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更 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及经营发展情况,故公司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半年度部分贸易类性质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由总额法改成净 额法。 公司对 2020 年度发生的贸易类业务调减营业收入 111,627,517.22 元,调减营业成 本 111,627,517.22 元,调减营业毛利 0 元;对 2021 年度发生的贸易类业务调减营业收 入 210,562,602.30 元,调减营业成本 210,562,602.30 元,调减营业毛利 0 元;对 2022 年度发生的贸易类业务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