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意见 XYZH/2024GZAA1F080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部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上证公函【2024】0843 号《关于超讯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作为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通信")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或"我所")根据监管工作函 的相关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如下: 1、年报披露,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 7.27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39.25%, 报告期无关联方采购。但根据公司前期信息披露,公司多名员工曾为公司通信技术服务 业务供应商的股东或员工,涉及供应商共 10 家,其中江苏盈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盈讯)等 5 家公司均曾名列公司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此外,相关供应商注 册资本普遍较低,与公司交易规模不匹配。如,公司 2021 年至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