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国枫律证字[2021]AN031-9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031-9 号 致: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超讯通信"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就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 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实施情况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