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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剑环境:盛剑环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 范围内的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要 求,具备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