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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剑环境:盛剑环境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有效监督,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