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环境:盛剑环境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 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 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