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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隆技术: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 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