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未在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议事规则的考核范围内,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