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03月修订)
603339SQTEG(603339)2024-03-27 09:35

1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2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上市的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披露 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的披露标 准, 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 但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公司应当比照本制度 及时披露。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八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要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