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莱克电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莱克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