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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股份: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04月修订)
603388Yuancheng(603388)2024-04-26 15:5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四年四月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 持委员会工作,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