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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股份: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04月修订)
603388Yuancheng(603388)2024-04-26 15:5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四年四月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内部控制能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