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于对祝昌人及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603388Yuancheng(603388)2024-07-02 11:28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7873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9880257000 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7日,北嘉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1.75%的股份。北嘉投资在减持元成股份股 票累计达到1%时,未按规定及时告知元成股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祝昌人和北嘉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规定。 二、祝昌人和北嘉投资未及时披露北嘉投资将持有的元成股份股权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事项且存在被动减持未及时 披露情形 名 称 关于对祝昌人及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祝昌人及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祝昌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祝昌人作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成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 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嘉投资)存在以下问题: 一、祝昌人及北嘉投资未及时告知元成股份并披露持股变动信息和停止交易 2022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15日期间,祝昌 ...